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《河南省中小学名师培育工程实施方案》(教师〔2008〕183号)精神,为切实保障2010年中学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和省级名师选定工作的顺利实施,在认真总结以往两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,特制定本方案。
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,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以更新教育理念、增长专业知识、强化教学技能为培训重点,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工作的实际需要及教师队伍建设的现状和特点,围绕“服务、创新、务实、高效”的办班宗旨和理念,妥善安排中学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工作。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原则,统筹规划,注重细节,圆满完成省级中学名师的培训和选定工作,为促进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师德修养、专业素质提高和教育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。
通过专题讲座、研讨交流、个人自学等多样化的培训方式,使培训对象的师德修养、法律素质、科研能力、教学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和实施新课程的能力显著提高,帮助他们在当地教育教学工作中更好地发挥骨干和示范引领作用。
(一)成立领导机构,加强对培训与选定工作的行政领导
学院成立“名师培育工程领导小组”,由学院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王北生教授担任组长,学院师资培训部和教育系的负责同志任副组长,教务、人事、保卫、后勤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同志为成员。
领导小组的职责是: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的政策精神及培训目标任务的要求,对我院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和名师选拔工作进行严格的规范和管理,研究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措施;审查和确定培训任务的实施主体;协调学院内部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,为培训与选定工作提供和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;对整个过程实施即时监管,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。
(二)成立专家指导组,加强对培训工作的业务指导
我省中小学名师培育工程具有实施周期长、培训时间短、质量要求高的特点。为加强对培训工作的业务指导,确保培训质量,我院成立“名师培育工程专家指导组”。组长由副院长王北生教授兼任,成员主要由我院教育系、中文系、数学系、外语系、基础教育研究所、高等教育研究所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等教学及科研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,同时也聘请省内一些知名专家参与。
专家指导组的主要职责是: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培训任务和有关培训内容,对培训对象的具体情况和实际培训需求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论证,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培训方案和课程实施计划;审查培训授课教师的培训资格和授课大纲;对培训中出现的涉及学科专业方面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办法;在省教育厅制定的遴选条件的基础上,进一步细化省级名师面试选拔的相关标准和程序;参与省级名师的面试选拔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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