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民法典撤销权的规定】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中,撤销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权利之一。撤销权主要适用于因意思表示不真实、存在重大误解或欺诈、胁迫等情形下所作出的民事法律行为。本文对《民法典》中关于撤销权的相关规定进行总结,并以表格形式清晰展示。
一、撤销权的基本概念
撤销权是指当事人在特定情况下,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其已经作出的民事法律行为,从而使该行为自始无效。撤销权的行使需符合法定条件,并且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行使。
二、撤销权的适用情形
根据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撤销权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形:
| 情形 | 法律依据 | 说明 |
| 重大误解 | 第147条 | 行为人因对行为性质、对方当事人或标的物等存在错误认识,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。 |
| 欺诈 | 第148条 | 一方以虚假事实或隐瞒真相,使对方陷入错误并作出意思表示。 |
| 胁迫 | 第149条 | 一方以威胁手段迫使对方作出意思表示。 |
| 显失公平 | 第151条 | 双方在意思表示上存在明显不公平,导致一方遭受重大损失。 |
三、撤销权的行使方式与期限
| 内容 | 规定 |
| 行使方式 | 撤销权应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,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审查后决定是否撤销。 |
| 行使期限 | 一般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一年内;对于重大误解,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90日内。 |
| 特殊情形 | 若撤销权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权利,可依法主张时效中断。 |
四、撤销权的法律后果
一旦撤销权被依法行使,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,即从行为开始时就没有法律效力。但若该行为已涉及第三方利益,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。
五、撤销权与其他权利的区别
| 权利类型 | 是否可撤销 | 适用对象 | 法律效果 |
| 撤销权 | 是 | 民事法律行为 | 自始无效 |
| 合同解除权 | 是 | 合同关系 | 合同终止 |
| 无效合同 | 否 | 合同本身 | 无效,无需撤销 |
六、总结
《民法典》对撤销权的规定较为全面,涵盖了多种可能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法律情形,并明确了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和程序。通过合理运用撤销权,当事人可以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,防止因误解、欺诈或胁迫而遭受不公。
表:民法典撤销权相关规定一览表
| 项目 | 内容 |
| 法律名称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|
| 撤销权适用情形 | 重大误解、欺诈、胁迫、显失公平 |
| 行使方式 | 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 |
| 行使期限 | 一般为1年内,重大误解为90日内 |
| 法律后果 | 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 |
| 相关条款 | 第147条、第148条、第149条、第151条 |
以上内容基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原文整理,旨在帮助读者更清晰地理解撤销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其适用范围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