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婚姻法规定男女都有选择配偶的权利吗】在现代社会,婚姻自由已成为一项基本人权。我国《婚姻法》(现已被《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取代)明确规定了公民在婚姻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,其中就包括男女双方在婚姻中享有平等的自主权。那么,婚姻法是否规定男女都有选择配偶的权利呢?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总结与分析。
一、法律依据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四十六条:
> “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,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。”
这条法律规定明确指出,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,不得受到任何形式的强迫或干涉。这表明,男女双方在选择配偶时,拥有平等的自主权。
此外,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四十七条也对结婚年龄进行了规定,进一步保障了当事人在合法范围内行使婚姻自主权。
二、法律意义
婚姻法中关于“男女双方完全自愿”的规定,具有重要的法律和社会意义:
1. 保障婚姻自由:防止包办婚姻、买卖婚姻等传统陋习。
2. 维护人格尊严:尊重个人意愿,保护个体的人格权。
3. 促进家庭和谐:基于自愿的婚姻更有利于夫妻之间的信任与合作。
三、总结对比表
项目 | 内容 |
法律名称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 |
核心条款 |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:“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” |
婚姻自由含义 | 男女双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结婚、与谁结婚 |
法律禁止 | 禁止包办、买卖婚姻及他人干涉婚姻自由 |
法律意义 | 保障人格尊严、促进家庭和谐、防止非法干预 |
四、结语
综上所述,婚姻法确实规定男女都有选择配偶的权利。这一权利不仅体现在法律条文中,更体现在社会实践中,是现代法治社会的重要体现。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,在婚姻中都应享有平等的自主权,这是构建和谐家庭与社会稳定的基础。